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 2022-12-24  作者: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3399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

湘交院设〔201868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管理,提高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利用率,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物品类别,本着适当集中,方便领用的精神,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物品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严格管理,以杜绝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流失,提高其使用效益。

 

第二章  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分类

本办法所称物品中的材料是指使用后被消耗而不是复原的金属、非金属材料、燃料、药品试剂、各种气体等。

1.实验材料:指用于实验、实习、科研的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低值耐用品是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机电产品、玻璃器皿、电子元器件等。

3.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资,如:玻璃器皿、硒鼓、粉仓、纸张、颜料等。

 

第三章 经费来源

实验实训材料和实验所用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由学校每年按各院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本年度实验维持资金,列入全年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 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计划与采购

第三条  各类物品计划采购程序。

实验材料的采购计划:所属各院(部)任课教师于每学期末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并核实实验室上学期所剩实验材料数量,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报送下一学期实验教学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并填写《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表》经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设备处汇总审核,再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采购。各院(部)所分管的实验实训室所需的实验材料,由所属院(部)自行采购,单价或总价超过五千元需主管校领导签字,超过两万元需报经财务处上报政府采购处批复采购方式方可采购。

第四条  审批后的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采购计划是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的依据。物品采购按照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采购的物品要货真价实,保质保量,严防假冒、伪劣产品。一般由设备处与申购部门共同采购。一次性采购金额达贰万元(含)以上时,需上报校领导审批后再行采购。

第五条  确因计划不周或临时急需的物品,也可由申购者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校长签字后组织购置。采购工作按照学校审定计划中所列物品的品名、型号、规格进行,如发现市场不能满足供应,要及时通报需用单位,以便调整计划。

第六条  由设备处具体办理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验收、入库、出库手续。

1.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供货单位提出,并及时办理退、补、赔手续;

2.物品在入库时,必须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或申购部门负责验收,并签署验收人姓名,设备管理科负责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3.验收合格后,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入库、出库单。对贵重或者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物品(比如化学试剂等),要告知领用单位应如何保存、保管。

 

第五章 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提高,将有大量的物品进入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显得更为重要。各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帐簿,按照品种、数量、单价、规格、型号、用途、领用人等进行明细帐记录。设备处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第七条  库存物品要按不同性质和种类,分类、分架,做到存放有序。设备处要做好出入库登记,严格履行入出库手续,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

第八条  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借给个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借给个人或配备给个人使用的,要有严格的配备、借用手续,借期一到及时收回。配备给个人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收回,如发生损坏,丢失现象,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本办法自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设备处负责解释。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21224